
期刊简介
本刊由国家科委于1995年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主办,同济医院承办。同年7月创刊(季刊)并正式发行。主编是著名的内科学专家,博士生导师陆再英教授,常务副主编胡昭明教授,编辑部主任是刘文励教授。编委会是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及国内医学院校著名专家教授组成(79位),以及名誉主编邵丙杨教授及12位顾问作学术后盾。本刊是我国第一个以内科各专科以及相关的神经内科,传染科等临床急重症为主要内容的期刊。其宗旨和任务是刊载大内科范围急危重症医学领域的临床诊治经验总结、临床与基础理论、国内外重症监护(ICU)新成和新进展等。有助于各级医院内科、神经内科、传染外科广大临床医师、教学、科研人员提高急危重症的诊治水平。欢迎广大读者和作者订阅和投稿。
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有何作用?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有何区别?
时间:2023-12-28 09:46:06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者创新,对实用性进行保护的专利。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填写专利申请表,并注明专利发明人。那么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具有哪些作用呢?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又有何区别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发明人在实用新型专利中的作用
1. 提供法定人选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专利发明人被视为法定人选,只有专利发明人才能获得专利权。同时,专利发明人也享有优先权,使其在申请其他专利时具备优先申请权。
2. 维持专利权利益
发明人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有权利取得专利,并且可以获得专利保护期内的全部专利利益。
3. 赋予权利
发明人可以将自己创造的实用新型发明转让给第三人并获得利益。
二、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的区别
1. 第一发明人
第一发明人通常是发明创作的主要贡献者,负责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规定和改进。其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被认为是主要发明人。在特定条件下,第一发明人还可以获得由发明产生的专利利益。
2. 第二发明人
第二发明人通常是在实用新型专利的规定和改进过程中,提供了支持和帮助的人员。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第二发明人通常不会被列入第一发明人之列,但也承担着一定的专利申请义务。
三、注意事项
1.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包括所有人员,如合作人,实验室研究人员,学术机构等。
2. 专利申请中发明人的权利和义务要经过协商达成一致。
3. 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4.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发明人应该注明其真实姓名和信息。
总之,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是专利申请中的重要角色,不仅具有提供法定人选、维持专利权利益、赋予权利的作用,而且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分别承担着不同的专利申请义务,我们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时候应该重视其作用和理解其区别,注重沟通和协商。